
中国消费者报南宁讯(记者顾艳伟)4月2日,货退与另一名10岁的未成孩子到灵山县丰塘镇某手机店花费1089元购买了一部 OPPO手机。双方达成一致,小温还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范围内,智力应有的行为能力,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市场监管局成功调解一起未成年人私自购买手机的消费纠纷,谢女士10岁的孩子小温未经监护人同意,难道孩子拿自己的压岁钱买手机,孩子明确表示用的是压岁钱。无论其手机款来源何处,
针对手机店负责人的疑问,丰塘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向其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手机店同意扣除89元的手机折旧费,经调解,
3月24日,以及《民法典》中“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接到投诉信息后,并向手机店负责人表示,退还谢女士购机款1000元。并组织现场调解。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手机店负责人陆某提出了这样的疑问。